在美国,破产法给无力还债的债务人提供一个通过分割财产给其债权人以解决债务的方法。这个程序让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同等待遇。有些破产程序准许债务人即使在债权人未得到全部欠款的情况下免除所有财务义务,而其他破产程序允许债务人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经营并用他们的收入还清债务。
美国破产法庭是仅为审理破产案件而专门设立的美国地区法院。美国国家托管人(United States Trustees)由美国国会成立,作为破产程序的管理机构。托管人审查记录并将资产在债权人之间平等分配。申请破产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章节申请。根据第7章申请破产是清算您的资产。这是最常见的破产程序申请类型。在第7章规定的程序,托管人收集债务人的房产及任何其他资产销售后将收入分配给债权人。
第11、12、13章等其他破产申请涉及为债务人创建使用未来收入偿还债权人的提案。在这些程序中,托管人被委任监督债务人的资产。
破产程序有两种类型:自愿程序由债务人提出申请,非自愿程序则由债权人强制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申请破产程序时,所有其他针对债务人的诉讼暂停,债权人不可在破产程序外催收债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债务人在这些程序下不得转让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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